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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召开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暨省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工作动员会议
作者:   更新时间:2024年01月21日 15:40

1月18日上午,我院在逸夫楼第二会议室召开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暨省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工作动员会。在校领导出席会议,科研处、纪委办、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国资处、审计处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科研副院长、科研秘书、教师代表,科研处科级以上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校长长陈得宝主持。

陈得宝副校长解读了安徽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和经费“包干制”改革工作方案,对我校相关工作进行总体布置他指出,我校作为此次全省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在试点期3年内要推动不少于10项科技成果的先赋权后转化,目标明确,任务艰巨。要各部门要协同联动,抓紧制定完善赋权工作制度和流程主动服务引导科研人员熟悉政策,转变观念认真梳理具有转化前景的科技成果,能赋尽赋,推进赋权改革试点和经费“包干制”改革工作的全面、高效的开展。

李红书记对我校赋权改革试点和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和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科技自立自强重要指示、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省委省政府纵深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目的是进一步解放和激发科技生产力,推动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转化为新质生产力,培育新产业新赛道。必须学深悟透,深刻认识试点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准正确方向,增强做好我校试点改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快构建与高水平大学建设相适应的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我校一贯到底、落到实处。二要深入对标对表,精准靶向施策。要准确把握改革试点方案的核心要义和重点任务,以是否符合党中央政策精神、是否有利于科研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为根本判断标准,进一步细化实化我校实施方案。赋权改革要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改革模式,实现成果所有权充分赋权、成果收益权长期共享,健全成果转化创业辅导帮扶体系,加速成果落地转化。经费“包干制”改革要坚持充分信任、放管结合,构建“规矩在先、责任自负、科学抽查、违规必究”的科研经费管理模式,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进一步为科研主体松绑减负,释放创新创造活力。同时还要合理防控政策风险,落实审慎包容监管要求,注重保护知识产权,保障好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项目经费“放得开、管得住”。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本次动员会后,要抓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试点改革的各项工作。科研、财务、国资、人事、纪检、审计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凝聚起强大工作合力,确保试点改革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要充分借鉴中国科大等高水平大学的改革经验,加快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为全校科研团队和科研人员提供更加优越的科研创新制度环境。同时还要深入宣传,广泛动员,注重典型带动,提高上述政策的知晓率和执行率,做到科研主体全覆盖。

李红书记指出,赋权改革试点和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要以百分百的重视、实打实的举措,全面推进试点改革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为扎实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服务深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加快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贡献力量。

(撰写:科研处 审核:朱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