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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协同技术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2年05月16日 12:00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省“三地一区”建设,推动高校创新资源与乡村振兴供需对接,打通科技与人才服务“最后一公里”,助力“两强一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建设一批乡村振兴协同技术服务中心。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高校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构建高校支撑乡村振兴的科技创新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提升高校在赋能服务乡村振兴领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创业孵化等方面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安徽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技与人才支撑。

二、建设任务

以适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需求为目标,通过五年时间,逐步完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布局,强化高校科技和人才支撑体系,高校服务乡村振兴和县域中小微企业的创新能力和质量显著提升,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人才队伍,使高校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科技创新和成果供给的重要力量、高层次人才培养集聚的高地、体制机制改革的试验田、政策咨询研究的高端智库。

三、首批试点建设目标

首批遴选认定乡村振兴协同技术服务中心15个左右,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多元共建共享合作为基本原则,重点聚焦县域农业主导、优势或特色产业,支持高校与县()地方政府、企业联合共建,突出需求和应用导向,开展科技推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与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熟化示范等。经认定的技术服务中心,前三年建设运行期间,省教育厅每年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所在地县(区)地方政府应按照不低于1:2比例配套经费支持。建设期满通过验收后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择优资助。

四、申报条件

1.牵头申报单位应是省内高等学校与县(区)地方政府联合申报。牵头高校应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条件保障,可在整合原有相关平台资源的基础上组织申报;县(区)地方政府应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和支持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以及配套建设经费的落实。

2.中心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与技术服务推广的能力,科研信用良好。鼓励高校具有较强科研和组织能力的退休教师、管理干部出任中心负责人。

3.中心需具备实体化的物理空间(办公、科研、食宿条件等),设有专门管理机构,拥有专业的研究和技术服务推广团队,保证中心的长期稳定运行。通过三年建设应达到《高校协同振兴乡村技术服务中心建设指南》(附件1)中的有关要求。

4.中心应整合集成高校、县(区)地方政府和企业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农业或地方有关产业领域关键技术或应用问题,集中力量,协同攻关,加快技术服务与推广。每个中心协同高校不少于2所(除申报单位以外)。

五、申报要求

1.二级学院应对照《乡村振兴协同技术服务中心建设指南》,积极组织有关力量,填写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

2.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协同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协议内容应包含研究内容及任务分工、合作机制、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等。

五、申报方式

本次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将电子版申报书(附件2word版本)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在525日之前发送邮箱:szxyxkjs@163.com科研处将统一上传至高校科研平台服务大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罗牧晨  0557-2875826

附件1.乡村振兴协同技术服务中心建设指南

2.乡村振兴协同技术服务中心申报书模板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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