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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作者:   更新时间:2023年01月11日 14:36

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2023年度国家自然基金申请、结题、项目进展报告、年度管理报告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通告转发给你们(见附件),请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和申报人认真研读,根据通告要求积极做好各项工作。

    一、项目申请

    1.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要积极督促教师多学、多听、多看、多请教,进一步组织好内部研究活动,以利于进一步完善申报书内容。要充分发挥各学科带头人、各级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有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验的人员的“传帮带”作用,保证申报项目质量。各相关单位要在寒假期间加强与国内相关学科领域专家的联系,争取他们的指导、支持和帮助,邀请相关专家对申报书进行指导。

    2.请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3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校内集中接收工作将于31316时截止。各相关单位请于2023年228日前申请书初稿和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申报统计表”见《关于启动我院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www.ahszu.edu.cn/info/1072/53051.htm通知附件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科研处420,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szxykyxm@163.com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于2023年2月16日16时前通过信息系统提交结题材料,3月2日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两份),报送科研处420室,材料不完整的不予接收。科研处将统一寄送。

    三、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于2023113日前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项目进展报告);依托单位按照《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项目进展报告进行审核逐项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92.htm

    科研处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