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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和展示我校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作者:韩君   更新时间:2025年09月30日 09:36

二级学院(单位):

充分展示我校科研成果在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带动作用,促进我校“双特色”高校建设,进一步突出成果导向,不断提升学校影响力,现对二级学院(单位优秀科研成果进行征集并优选进行汇编和展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和展示范围

202411以来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的具有原创性、引领性、代表性的优秀学术成果,包括:高层次科研项目、高等级科研获奖、高水平科研论文高价值专利或技术、被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决策咨询报告、作为主要起草人起草的国家标准高级别科研平台等,具体成果清单单独发到学院对于未列入成果清单的优秀成果,经二级单位审核后可以一起报送;对于前三批已报送并发布的本次可再次报送,以方便汇总。

二、征集和展示形式

1二级学院单位认真组织成果清单中相关教师填写《宿州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信息登记表》(附件1)和宿州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征集推荐表》(附件2)

2、学校将二级学院单位推荐优秀科研成果汇编成册进行宣传。

三、材料报送方式

1.成果负责人于2025年11月10日前将“学院+姓名+成果名”作为前缀对《宿州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信息登记表》宿州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征集推荐表》进行命名,与宿州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征集汇总表》一起提交二级学院科研秘书进行汇总,由学院组织人员对优秀成果进行初步审核、润色。

2.各学院请于2025年11月19日前将审核后的优秀成果以“二级学院名称+宿州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征集+件数”命名进行打包与《宿州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征集汇总表》电子、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szxycggl@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学院名称+宿州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征集+件数”。

、相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单位认真组织。成果报送及入选展示情况将作为各二级学院年度科研考核和相关科研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对列入成果清单中的成果做到全额报送

2.填报优秀成果信息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做好相关处理工作不宜公开或未经脱密处理的不得填报

3.附件1和附件2是一个成果的不同体现形式,分别用于征集登记和成果展示。附件2中标题文字采用宋体、四号、段前段后0.5行距,正文文字采用宋体、小四号、1.25倍行距,文字图片保持一个A4页面为宜。

联系人:韩君;电话:2875683

特此通知。

附件1:宿州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2:优秀科研成果征集推荐表(模板).docx

附件3:宿州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信息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