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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学术委员会2020年工作总结
作者:科研处   更新时间:2021年02月01日 09:22

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宿州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及《宿州学院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切实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有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2020年校学术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议题16项,充分发挥了校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审议专业设置,推进学科专业建设

2020624校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宿州学院2020年度首次授予学士学位的普通本科专业进行审议;2020630日和710校学术委员会分别2召开会议对宿州学院2020年度拟撤销专业和拟申报新专业进行审议,经各专业负责人陈述、学术委员会质询,并集体讨论、审议,最后专家对各学院拟撤销专业和拟申报新专业进行了排序,对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起到推进作用。

、把握学术标准,发挥学术作用

2020325日,校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对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专项任务《语言方言文化调查•安徽宿松》项目级别及奖励情况进行了审议,并对2017年安徽省社会科学知识普及规划项目结项材料进行了校内专家鉴定;2020624日,校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对2篇论文成果奖励事宜进行了审议;2020630日,校学术委员会召开大泽学者聘期考核会议,对宿州学院首次选聘的2名大泽学者进行聘期期满考核;2020923日和122日,校学术委员会分别召开会议对宿州学院2020年引进的博士科研业绩进行考核和认定,并对申报的2020年度博士(后)科研基金项目进行立项评审;20201012日,校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宿州学院申报的2020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进行评审推荐,并对部分科研项目进行结项验收评审;20201019日,校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宿州学院第四批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优秀学术技术骨干进行遴选评审,对宿州学院第三批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优秀学术技术骨干进行中期考核,对宿州学院第二批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优秀学术技术骨干进行结项考核;2020122日,校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宿州学院2020年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中部分代表作复制比结果进行鉴定。2020年校学术委员会严格审议,坚持学术标准,确保人才、成果质量。

、推进学风建设,规范学术管理

在教师中广泛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宿州学院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校字〔201658号)等文件,勉励教师牢记学术诚信,以实际行动践行优良学风,反复强调对学术不端行为要实行零容忍。明确教书育人工作的核心地位,做到恪尽职守,刻苦钻研,甘于奉献营造良好师德师风建设氛围。2020校学术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对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专项任务《语言方言文化调查•安徽宿松》项目级别及奖励进行审议认定,对2篇论文成果奖励事宜进行审议,对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中部分代表作复制比结果进行鉴定。

在今后的工作中,校学术委员会将进一步贯彻党和国家的重大教育方针,依规行使职权,在学校综合改革、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学风建设等各方面积极发挥作用,进一步推动学校学术水平的提升和各项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