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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林永2021年度考核述职述德述廉年度工作总结
作者:科研处   更新时间:2022年04月08日 17:40

2021年本人履行了科研处处长、科研处党支部书记职责,完成了数学与统计学院分配的年度教学任务。对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政治学习,坚定理想信念

本人坚持把政治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放在部门及个人工作的首位,在加强自我学习的同时,组织、带领部门职工持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等重要学习内容;认真参加了安徽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在理论学习中坚持带头学、带头做,树牢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个人和部门做好科研处管理和服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二、注重班子建设,提高工作能力

(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双层组织生活制度。工作中坚持以科研处支部党建引领科研管理创新发展,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学校布置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巡视整改任务等工作,提升了个人和班子防范化解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个人和部门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年内带领部门职工学习领悟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了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教育厅、科技厅等上级部门新发布的关于论文、专利、成果转化、科研项目及经费方面的文件精神,学习了宪法和保密法等法律知识,个人、班子和部门履职能力得到提高。

三、勤奋敬业,积极进取

一年来,始终以身作则,爱岗敬业,做到了勤勉尽责,积极进取。常思部门全局工作,尽力做好每一项工作。在科研管理工作中能够积极推动上级及学校相关政策、文件的落实落细,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助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

四、踏实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一年来,在部门人员力量不足(上半年副处外出学习、暑期副处缺岗、下半年科级干部缺岗、2人被抽调到宿州市驻点工作)的情况下,加倍投入精力,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申硕及创建大学工作

1、牵头开展申硕工作。修订了《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方案》,起草了《关于调整宿州学院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21年度硕士立项建设单位建设指标任务及申硕材料编制任务的通知》,组织教育厅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工作调度会1次,组织全校“申硕”工作推进调度会2次。先后组织或参与了12次研讨会,形成了我校请求宿州市政府重点支持建设的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申请材料、宿州市谋划项目申报材料、宿州4510校地联合科创行动材料。

2、积极投入创建“宿州大学”工作。先后参加宿州市调研、调度会4次,组织完成了“宿州学院创建宿州大学工作方案(2021-2022年)”、“宿州学院创建宿州大学工作方案(2021-2025年)”、“宿州学院创建宿州大学问题及需求清单(2021-2022年)”、“宿州学院创建宿州大学问题及需求清单(2021-2025年)”、《宿州学院创建宿州大学工作实施方案》(院字〔202119号)等工作材料并推动落实。

(二)学科及科研平台建设工作

3、完成了学校学科建设问题整改工作。

4、出台了《宿州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院科字〔20213号)。

5、完成了两个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主任、副主任聘任工作。

(三)科研项目申报组织与日常管理工作

6、年内组织开展了30余类科研项目申报工作,获批立项省厅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88项,各类纵向科研项目总经费737.35万元(含配套)。

7、加强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完成了各类科研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项评审工作,年内共评审结项材料63项;通过设立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等方式启用闲置项目结余资金425.67万元。

(四)协同创新、服务地方工作

8、加强校地、校企合作。与灵璧县、宿州市埇桥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组织落实有关校地合作协议,向宿州市高新区和经济开发区派驻科技特派员5名,与埇桥区有关部门开展对接活动3次,与宿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举办了宿州学院博士团队与宿州市重点工业企业合作对接活动,参加了宿州市科技局组织的各次科技工作调度会,加强了与宿州市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2021年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192项,到账经费2457.82万元,比去年增加了121.43%

9、牵头编制了宿州学院服务支撑“三地一区”建设行动方案。

10、组织部门人员撰写了《关于支持宿州学院共建共享科研平台、引进博士工作的请示》。

(五)科技管理工作

11、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出台了《宿州学院科研项目结账与结余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暂行)的补充规定》(院科字〔20215号)、《宿州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院科字〔20213 号)等管理文件。

12、组织完成了2020年度科研业绩奖励、2020年度二级学院科研考核、2021年中高级职称材料审核工作。

13、组织完成了2020年度科技统计和社科统计年报工作。

14、组织完成了党史学习教育“社科名家大巡讲”活动、社科普及活动月活动等社科联、科协相关工作。

(六)履行了科研处支部书记职责

15、完成了校党委、机关党委布置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

五、敢于担当,保持清正廉洁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各种不良风气,严格履行廉政职责,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对自己的监督;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关系,积极、主动抓好部门工作。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及工作中尚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对科技成果转化、科研平台建设、科技成果奖培育工作思考、研究的还不够,工作方法上有待进一步创新,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将继续加强政治修养、加强业务素养,努力带好队伍,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