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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校地合作办公室、技术转移办公室、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学报编辑部、研究生处)领导班子2023年度工作总结
作者:   更新时间:2024年04月12日 09:52

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2023年科研处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主动服务学校及地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落实学科建设、硕士学位单位立项建设等重点工作,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部分工作取得新突破。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建工作总结

(一)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班子政治素质

2023年度科研处领导班子认真开展了政治理论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开展了科研处党支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学习活动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及支部建设,提升了班子及支部成员的政治素质,积推动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部门的贯彻落实,为做好科研处管理和服务工作奠定了思想和理论基础。

(二)加强作风建设,增强班子党性意识

班子成员学习了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举措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等材料,加强了班子成员党性修养,筑牢了抵制歪风邪气的思想根基,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促进工作、加快发展的重要动力。班子成员及科研处其他工作人员廉洁、忠诚、担当,学期内无违反相关工作规定的情况。

(三)加强纪律建设,落实班子廉政责任

2023年度科研处开展的成果管理及奖励、横向项目签订及绩效提取、科研业绩审核等工作,政策性、专业性较强,廉政风险责任大。班子成员及部门工作人员常交流谈心,工作中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和落实。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带头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认真履行了“一岗双责”职责。按时报送了科研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等材料。班子带领部门工作人员加强对宪法、保密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做到了知法守法,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依法开展部门工作,2023年科研处班子及其他工作人员无违反纪律的情况。

二、发展工作总结

申硕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

1、高标准牵头完成申硕工作。全面落实申硕“十大机制”,强化对标意识,加强调度督查,高标准完成年度指标任务,硕士核心指标进展明显:2023年博士占比增长1.54%,生师比降低0.35,师均年科研经费增长2.8万元,生均经费增长0.17万元。先后参加教育厅申硕工作调度会、培训会2次,精心组织全校申硕工作调度会、研讨会27次,开展申硕数据核验工作6次,集中封闭一周进行单位申硕材料信息核对、修改工作,按照教育厅要求完成了申硕材料的撰写修改、公示、系统填报、审核报送、现场答辩等工作,目前材料均已通过省教育厅评审推荐并报送教育部审核。

2.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成立了研究生处,深化与安徽理工大学、安徽工程大学等高校合作,加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落实《宿州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等政策。完成了2011-2023年全校63名研究生导师证明材料及150余名联合培养研究生基本信息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开展了2021年度联合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结项和2022-2023年联合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评审立项工作;完成了2022-2023年研究生导师工作经费、研究生助研费等经费的核算和发放工作;开展了联合培养研究生优秀成果及就业情况的统计工作,为独立开展研究生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二)学科、平台、团队建设及管理工作

3.与宿州市政府紧密对接,持续加强省应用型高峰培育学科建设,积极争取到宿州市15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3个省级应用型高峰培育学科建设;编制了宿州市政府宿州学院联合共建高峰培育学科实施方案;组织召开省应用型高峰培育学科建设推进会4次;完成了教育厅对3个省应用型高峰培育学科的绩效考核工作。

4.修订出台了《宿州学院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宿州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宿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等文件,完成了宿州学院“十四五”学科建设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撰写工作;组织开展了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获批1项)、安徽省社科普及基地(获批1项)、安徽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获批1项)、宿州市重点实验室(获批3项)等申报工作,联合宿州市政府成立了皖北首个新能源汽车产业研究院,组建了宿州学院“中部地区中等规模城市群治理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研究院”“宿州学院中国画艺术研究院”;开展了全校科研平台摸底统计工作以及各级各类学科、平台、团队年度检查、考核评估、结项验收和经费划拨等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多次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

)纵向科研项目申报组织与管理工作

5.加强申报管理。发布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指南或选题征集等通知,完成437项科研项目申报材料的接收、审核、报送工作,包括:国家自科基金项目88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7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3项),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1项),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1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1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1项);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9项);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2项);省度重大基础研究项目(7项);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农业领域项目征集(6项);省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6项);安徽省创新发展研究课题(84项),推荐选题(5项);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20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重大理论与实践揭榜挂帅课题(2项);省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选题(4项);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2023年度课题(5项);省劳动教育研究课题(16项);安徽省教育厅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1项);省高校协同创新项目(3项);省教育厅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57项);校级项目(24项);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6项)。

6.规范结项管理。获批国家自科基金项目4项、转入2项,获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项,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2项,安徽省自科基金项目3项。完成1项国家自科基金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9项安徽省自科基金项目、8项安徽省创新发展研究课题、5项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等各级各类共计120余项项目的结项工作;

7.加强过程管理。组织国家自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经验交流会和项目书集中指导修改;完成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项目管理报告、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研究情况的报告、高新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转化情况调查、安徽省农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分析调查、2019-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效益情况、安徽省高等学校2023年度科研计划书等组织和上报。

8.规范项目经费管理,强化项目绩效评价。严格审核项目经费外拨合同,严格外拨经费管理。完成了2023年各类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划拨工作、结项结账;协助财务部门对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安徽省教育厅和校级各类科研项目结项开展经费决算审核、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科研成果管理工作

9.完成了2023年度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第十届淮海科学技术奖(获二等奖1项)、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进步奖(三等奖1项)、中国发明协会创新奖(获二等奖1项)、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等科研奖励的申报推荐工作;完成了我院老师参与大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组织参加了2023年中国创新方法大赛,开展了安徽省社会科学界第十八届(2023)学术年会论文征文、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科学论文报告会论文征文、省“三项课题”研究成果推荐等活动。

10.组织参加了2023年宿州市全国科普日主场活动,开展了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请主体专利预审服务备案、财政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应用情况评估调研等活动,与企业和服务机构联合申报了六安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1项,完成了省社科界优秀青年社科人才推荐工作。

11.完成了2023年度科技、社科统计、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了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完成了2022年度科研奖励成果统计、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召开了知识产权保护交流会,指导和帮助学院师生做好各类知识产权申报工作;协助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非正常专利申请撤回和申诉工作。

横向项目、成果转化和校地合作工作

12.横向项目和成果转化工作实现新突破。开展教师科研成果转化办理及横向项目协议签订、结余资金提取绩效、免税备案办理等工作;组织召开相关会议4次,推动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到账,完成安徽省教育厅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季度“赛马”数据的报送工作。2023年签订产学研项目合同数411个,较2022年增长20.23%;签订产学研项目合同金额7223.3万元,较2022年增长20.58%;其中,2023年签订成果转化合同数56个,较2022年增长36.59%;签订成转化合同金额265.69万元,较2022年增长119.23%,全年横向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到账5500余万元,全省同类高校居于前列;

13.校地合作。汇总编制《“4510”校地联合科创行动成果展示》和《“4510”校地联合科创行动成果选编路演》;连续举办了宿州企业家沙龙下午茶-校地联合科创行动专场、宿州“百强”企业进校园活动,宿州市“4510”校地联合科创行动县区(园区)行活动暨安徽“双创汇”•宿州“科创心连心”进宿州学院,安徽“双创汇”走进宿州、“4510”校地联合科创行动集中签约仪式暨宿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报告会等多场高规格、大规模的对接活动,遴选24项科创成果开展现场路演,走访100多家企业,联系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400多家。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团服务工作。组织2个市级科技特派团深入灵璧县、埇桥区服务企业和行政村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联系对接市产投集团、埇桥区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开展科技特派团项目食用菌研发平台、电子商务规划和服务、育种大县项目大豆分子育种研发平台等的共建筹备工作。开展了我校各级科技特派员(团)的统计工作。在安徽省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平台组织完成了我校2个市级科技特派团季度工作绩效系统填报,并完成年度绩效考核报送工作。完成2023年省级和市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基地的推荐报送工作。配合宿州市科技局做好2023年宿州市科技活动周暨第一届宿州市科技创新成果节各项工作,组织我校师生参加2023年宿州市院士大讲堂活动;参加灵璧县科技活动周开幕式活动。出台《宿州学院科研项目预算调整办法》、《宿州学院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体制机制管理。赴安徽农业大学、滁州学院调研横向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等工作,对我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编写宿州学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方案;

14.宿州学院社科联工作。组织制定宿州学院安徽省第十九届社科知识普及活动月活动计划,宣传《安徽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组织开展安徽省第十九届社会科学知识普及活动月我校各项活动。根据安徽省社科联要求组织开展宿州学院图书馆申报的省社科普及基地的现场考察并补充报送申报材料;

)校学术委员会及学术交流工作

15.组织召开校学术委员会会议4次,审议科研业绩考核、学术诚信评议、学士学位授予等议题9个;

16.完成了全校论文学术不端和挂名现象自查清理及材料上报工作;

17.协助各单位举办国内外学术会议30余场,协调组织开展各类学术讲座100余场。

(七)学报编辑部工作

18.完成期刊的编校及刊印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新闻出版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高质、高效完成了12期200篇文章约200万字的编校出版任务,电子版及时上传合作数据库;

19.完成期刊年度社会效益评价工作。对照“期刊社会效益评价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社会效益情况自评工作,总结本刊年度社会效益方面的各项工作对标情况,摸清家底,理清思路,审视问题和不足,谋划下一步工作的方向,形成自评报告,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20.完成期刊年度核验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学报2022年度出版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按时完成 了2022年期刊年度核验材料报送工作,并顺利通过核验;

21.完成了变更《宿州学院学报》《期刊出版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和换证工作;

22.完成第七届“期刊主题宣传好文章”推荐工作、2023 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期刊优秀编辑评选材料报送工作、全国地方高校学报研究会第六届优秀期刊评优活动的材料报送工作,参加2023 年华东地区期刊出版研究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吴婧泽编辑荣获三等奖;

23.完成期刊2022年出版情况年报、财务年报和2023年出版情况半年报工作;

24.按照国家新闻出版总局的规定,学报编辑部所有成员已完成了9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

25.认真做好日常编务工作。做好采编系统的数据维护、与各合作数据库的信息交流、各期校样的整理归档、有关资料的上报和归档、样刊的交流寄送、作者库及专家库的信息管理、版面费审稿费的登记处理、财务预算报销等日常编务工作;

(八)其他工作

26.完成了校内各类考核、职称评审等工作中科研材料审核工作。

27.完成了学校发展考核中科研处牵头部分的材料撰写和提交工作。

28.完成了宿州学院科研管理系统的功能拓展和升级改造工作。

29.开展了科研处现行规章制度清查统计和修订工作。

30.开展科研处负责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十四五规划中期检查有关工作。

31.协助校领导开展“4510”校地联合科创行动等内容的主题教育调研工作。

32.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开发26个科研助理岗位,根据教育厅要求每周报送工作进度,落实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

 

 

科研处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