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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对科研成果审核的相关说明
作者:kyc     更新时间:2017年12月12日 00:00

各学院:

为提升学校科研管理水平,提高科研管理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于教职工的科研,2016年4月底,学校启用了科研管理系统,同时组织了系统使用培训会,明确要求。系统启用后,科技处为学校、各部门、广大教职工提供的科研数据及对科研项目、成果的审核、认定,将以系统内审核通过的数据为准。

为此,科技处的科研成果审核工作,将坚持以系统数据为依据,由牵头部门统一报送,集中审核。目的是避免教师审核科研成果时来回奔波、多部门来回跑动的辛劳,努力形成一站式服务的局面。

科研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科研数据的录入、审核是一项常态化的工作,个人成果数据的及时更新,在职称评定、项目申报、项目结项、科研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中有着重要、便捷的作用,也可有效减少教职工携带原件材料重复审核的辛劳。因此,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科研成果的录入及审核,督促本部门教职工及时录入个人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督促部门系统管理人员定期审核本单位录入的科研数据,形成常态化工作。

科技处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