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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永个人主要工作业绩清单(2018年度)
作者:   更新时间:2019年02月22日 11:36

宿州学院处级领导干部个人主要工作业绩清单(2018年度)

姓 名

林永

单位

科技处

职务

副处长(主持)

(一年来主要工作业绩,要求条目清晰、语言简练,字数限300字以内)

1.组织遴校级科研机构4个、校级创新团队2个;组织开展了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推荐申报的矿井水资源化实验室获批为省级重点实验室。

2.组织开展了学校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实验室、重点学科及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工作。

3.组织开展了20余类项目的申报工作。2018年获批省厅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53项。

4.加强项目管理。开展项目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工作,组织完成了58项结项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

5.年内协助召开校学术委员会会议11次。

6.制(修)定了《宿州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补充规定》等5个文件。

7.推动科研管理系统的使用,提升科研管理效率。

8.完成科技处每周工作总结、计划的整合上报工作。

9.撰写了我校加入安徽省高校产教融合合作委员会、文化传承创新合作委员的申请材料。(已被批准为两个委员会的成员单位)

10.组织师生观看了2018年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

11.按校党委、组织部要求,完成了科技处新任科级干部考察工作。

12.完成了个人教学科研工作,全年教学工作量251.6课时。

13.制定了支部年度学习计划,汇编了学习材料,全年组织集体理论学习16次;组织完成了“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召开了支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持续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

本人签名:

单位

审核

意见

(以上表内所填内容是否属实?)

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

备注: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职能部门正副职可互签;二级学院党政正职互签、副职由党政正职同签。新提拔和交流任职处级领导干部在现任职务单位进行考核。当年度101日以后校内调动的处级领导干部,按调动前职务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