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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类用章办事流程
作者:kyc   更新时间:2023年10月19日 16:43

一、知识产权合作开发协议盖章

合作对方若是本校教师或本校教师联系的合作单位、本校教师指导的学生,请教师本人完成“发起流程”;合作对方若是没教师指导的学生,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完成“发起流程”。

第一步,准备并请科研秘书初步审核协议文本;

第二步,登陆“宿州学院电子办公平台”(http://211.86.129.68:7001/defaultroot/desktop.jsp);

第三步,选择“发起流程”->“合同审批单(除工程类、货物类和服务类等经济类以外合同)”;

第四步,在弹出的“宿州学院合同审批单”页面中填写“填写合同名称、合同项目对方、合同事由,选择科技类合同(产学研合作协议无经费拨入或外拨),填写合同金额(为0)”,参考下图;

第五步,在附件中上传第一步中审核合格的协议文本、身份证明材料;

第六步,审批通过后,打印审批单,带着协议文本到逸夫楼A514盖章。


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委托书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盖章(动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类盖章参照执行)

教师或学生需要进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委托书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盖章完成以下步骤。

第一步,若是本校教师或本校教师指导的学生,请教师本人完成“发起流程”;若是没教师指导的学生,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完成“发起流程”。

第二步,进行宿州学院用章申请;

第三步,自行打印“宿州学院印章使用申请表”,到逸夫楼A521完成盖章。

三、有疑惑请电话或QQ联系各学院科研秘书或科研处韩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