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宿州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校科字〔2020〕6号),现将成果转化情况进行公示:
一、成果名称
宿州市埇桥区一媛广告设计工作室《油画——风景创作》系列作品转化服务
二、成果简介
就宿州市埇桥区一媛广告设计工作室《油画——风景创作》系列作品转化项目进行技术服务,
三、转化形式
油画作品转让
四、交易价格
双方协议定价10万元
五、价格形成过程
经全体发明人同意,并与宿州市埇桥区一媛广告设计工作室协商,双方同意该成果以10万元转让。
六、科技成果完成人(含团队成员)名单
刘子琪、王子彪、吴梅、顾硕儒、陈苏敏、程梦杰、滕晨曦、张菊花
七、相关登记及备案材料(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1月17日——2024年2月6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需写出具体、真实的情况,以实名提出异议。
联系人:宋婕 联系电话:0557-2871025 邮箱:szxykycxdhz@163.com
科研处
2024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