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党员同志: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宪法宣传周”。为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按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支部工作对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29日(周一)——12月5日(周日)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三、学习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三)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
(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和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活动要求
(一)党支部
1. 强化宣传举措,扎实开展活动。要以宪法宣传教育为重点,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为活动主题,落实好“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各项要求。并在后续工作中继续推进“宪法卫士”活动,增强教师宪法意识、国家意识。
2. 巩固宣传成果,增强宣传实效。要着力加强新闻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注重发现先进典型。要把宣传周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有机结合,推动宪法真正融入广大师生日常生活,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
(二)党员
坚持正确方向,增强行动自觉。党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五、活动形式及要求
(一)宣传及自学阶段
11月29日(周一)——12月5日(周日)党支部发动宣传,党员自学,并撰写心得体会字数不限。心得体会与学习照片(不少于一张)于12月6日前发给王钰老师。
(二)支部党员交流阶段
12月中旬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主题当日活动,巩固宣传、学习成果。让宪法真正融入支部日常生活,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
(三)宣传推广阶段
12月底开始,结合“我为师生办实事”对接二级学院开展科研法规宣传,为广大教师普法,进行答疑解惑。
附件1 宪法晨读.pdf
附件2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pdf
科研处党支部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