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联合培养研究生是加强校际合作,积累研究生教育与培养经验,促进学院学位点建设、学科建设和提升办学水平的重要途径。为保证我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发放各项经费、津贴,现统计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相关信息。
一、经费、津贴及相关要求
经费、津贴的发放标准及使用管理请参照《宿州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 (试行)》(附件1)
二、材料报送
(一)统计范围
2022年度新增的宿州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
(二)提交文件
1. 2022年度新增宿州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信息统计表(EXCEL版);
2. 招生单位盖章,指导教师签字的“2022年度新增宿州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信息统计表”扫描件;
3. 招生单位发布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批文扫描件。
请各二级学院将完成汇总后的“研究生信息统计表”以及扫描件在2月27日前打包发送至邮箱:szxyxkjs@163.com。联系电话:2875826
附件:1.宿州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 (试行)
2.2022年度新增宿州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信息统计表
科技处
2023年2月27日